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发布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30 18:19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切实做好会议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按照省、市及城乡建设委领导指示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不出现任何质量安全事故,并在会议期间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企业主要领导及已开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外出,重要情况必须及时上报;二是必须对工程在节后复工前进行全面自查,凡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保证条件不达标、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及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等问题,一律不得擅自开工;三是尤其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必须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无专家论证方案施工及不按方案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城乡建设委及市县区各监督机构将突出加强会议期间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措施,带病开工的工地,一经发现,将对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质量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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